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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4章 三字值一文(第1页/共2页)

在武周朝,养一个正经的读书人,是非常耗钱的事情。

不然以老太太对叶老蔫的溺爱,也不可能一提到读书,就立刻变脸。

实在是它占着一个大活人,而且还如同吞金巨兽一般,根本不是一般的家庭可以负担的起的。

读书人的书本贵,拜师贵,甚至连日常练习的笔墨纸砚动不动就是几两银子。

叶琛带着二壮在舜德斋转了一圈,不停地咂舌。

之前他觉得,自己一天可以挣五两银子,已经是一笔庞大的巨款了。

可是看着眼前的文房四宝,他才知道,五两银子在这里,连个屁都算不上。

除非将自己的私房钱全都拿出来,不然根本就砸不出一个读书人来。

二壮在一旁不停地倒吸凉气。

爹爹呀,这里面的东西也太贵了吧。

一个砚台竟然要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放在过去,够他们家吃上小半年了。

他有些不想在这里看下去了,他很想逃离这个高不可攀的地方。

叶琛知道老二来这种地方,浑身都不舒服。

他也没有继续看文房四宝,而是去看书籍。

既然打算让小壮读书,那就得先把启蒙书籍买下来。现在他觉得原主真的愚蠢,就算是帮衬温华,需要卖辛苦攒下来的书籍,也不至于把启蒙书籍都卖了啊。

自家还有好几个孩子呢?

这书架上的书基本上都是手抄书,雕版印刷出来的出很贵,所以很多书铺会跟一些读书人合作。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不过即便是手抄书也有好坏,价格也完全不一样。

就拿只有一千字的千字文来说,最便宜的竟然也要五十文钱,最贵的竟然要三百文。

读书人了不起是吧?

他将两本书拿出来对比了一下,便宜的那本书,字体写得有点类似于他那个时代的小学生体,方方正正的,一笔一划的,就是没有灵魂的文字。

而那个三百文的,一手毛笔字,颇有风韵,一看就是勤学苦练的手笔。

这东西就像是抄学渣和学霸的作业,即便是都是对的,抄学霸的也更能激励人一些。

叶琛一咬牙,买了最贵的这本。

舜德书斋的掌柜忍不住称赞道:“这位大哥好眼光,这本千字文是清风书院的最优秀的学子抄写的,除了正文,后面还附有注释,很适合启蒙。”

这是正常操作,他小时候学古文,也有注释的。

他翻到书本的末尾,发现落款竟然是温华二字。

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不然为何他第一次买书,就买到了温华抄的。

舜德斋的掌柜笑吟吟地说道:“温华是个好孩子,家中清贫,却能坚持上进,为了抄书,甚至抓萤火虫照明,比那个什么车胤都强呢,听清风书院的山长说,明年院试,温华必中秀才。”

叶琛也没有想到,温华竟然这般努力。

但是也没多说什么,付了钱之后,带着书本,走出了舜德书斋。

二壮时不时地看着背篓里的书,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完了,完了,从今天开始,他们要学习读书了。

刚刚勉强接受算数,又开始识字了。

关键是跟爹读书,与跟娘学习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啊。

娘亲教授孩子,那是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面有各种文人猛士,让人向往,可是爹爹教学,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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