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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二十六章:我叫强尼银手(第1页/共2页)

我叫强尼银手,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真是操蛋了老实说听到这个评价的时候,我是很不服气的。

毕竟要是把时间拨回到过去五十多年前,老子特么的光是往街上那么一站,再随便招一招手,过不了多久就肯定有个妞过来扒拉我的裤子为我服务。

如果这都算是失败者,那全世界的单身狗就甭活了,找个粪坑把头埋进去憋死得了。

但很可惜,成功不是这么定义的,最起码对我来说不是这样。

至于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想法?

呵,你要是有耐心的话,就继续听我唠叨吧。

首先,请让我再一次介绍下我自己

——我,强尼银手,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这个失败者出生在19年,故乡是夜之城,他在那里活到了成年,然后因为年纪还小,所以脑袋里装的都是屎,简单来说就是特傻逼。

他傻逼到什么程度呢?

呵,那时候年轻的他,居然还心存“保家卫国”的爱国理想,加入了旧美的部队,一直到了2003年发生的一场战争中,他才终于看清了那些阴险政客的真面目。

那场战争没有纯粹的胜利者。

在那个时候,旧美还是一个超级大国,无数的士兵就像是废品一样被填到了名为“战场”的垃圾堆里。

紧接着,旧美就因为后勤跟不上,在战争途中抛弃了数千名士兵。

这个失败者也是被抛弃的一员,他不得不和那些倒霉的士兵一起,灰溜溜地逃离战场。

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这场战争的真面目终于被一位勇敢的媒体人曝光了

——原来从始至终,这场战争都只不过是那些阴险政客与资本家的“游戏”,是他们精心策划了这场骗局!

真相总是残酷的,但同时也是有用的。

由于阴谋被揭露,旧美最终输掉了这场战斗,事情到这里似乎就要结束了。

可万万没想到那些政客们竟然没脸皮到这种程度,他们竟然将战争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被他们抛弃的“逃兵”身上。

这就是那些政客与资本家们的嘴脸。

不过顺带在这里提一嘴,哪怕到了2077年也依旧是这个鸟样,新美的总统迈尔斯照样在欺骗大众,还是一样的没脸皮。

好了,这些内容就是那个失败者当兵时候的故事。

他最后成功地回到了夜之城,并且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银手,只因为他有一条银色的义体手臂。

再然后,他又组建了一支摇滚乐队,乐队名字叫做武侍,他唱了很多首歌,把自己的理念与精神融入到了歌曲里。

如果你要问他的理念和精神是什么,那么我建议你赶紧退出超梦影片,赶紧去下载或者购买这家伙的专辑。

听上十几遍,你应该就知道他的理念与精神是什么了。

我们继续回到正题。

反正组建乐队之后,这家伙就这么火起来了,成为当时全世界最顶级、最具有人气的摇滚歌星。

就这样,他每天都有干不完的炮、每天都有喝不完的酒、每天都沉浸在自己可悲的幻想中,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反抗公司、反抗官方。

他自以为是,觉得自己的摇滚歌曲特牛叉,能让乐迷们觉醒反抗精神,然后去反抗公司、反抗官方。

他还很自恋,觉得自己魅力非凡,泡了很多女人,结果大部分都是提起裤子不认人,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

他自负自大,不仅觉得自己歌唱的很牛逼,还觉得自己的战斗能力也很牛逼,经常一边唱歌一边拿着把马洛里安公司生产的手枪,唱到嗨的时候就往天空来一枪,那一刻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他的。

再然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我也懒得讲了,想知道的话就点击这条链接,自个去看他的丢人事迹。

反正到了最后,他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2023年8月20日那天,把一枚核弹放在了夜之城的荒坂塔上。

那真是一场漂亮的烟花啊,冲天的蘑菇云摧毁了一切,漆黑的夜空被毁灭的光焰照亮,荒坂公司的走狗到处尖叫,大楼洒下砂石与尘埃,其中仿佛夹杂着人的鲜血与肉块

当时,那个傻逼的家伙心想着自己干了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这下就算是死也值了。

不过他也的确是死了,残存的意识还被【灵魂杀手】复制成了印迹,以另一种方式苟活在虚拟的世界中。

死亡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关押在数据牢狱的日子也是一样,你只能感受到漫无边际的黑暗与空洞。

于是一晃就是五十多年过去了,夜之城也大变样了。

这座城市现在是什么鸟样,夜之城的居民应该也看到了吧真是血吗乱。

夜之城的荒坂塔也重建了,那个大煞笔抛弃了自己的人生、抛弃了所有,一辈子就干了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结果到头来却是白忙活。

那座大楼依旧在那杵着,公司还是那么牛逼,全世界有那么多歌迷爱上了他的摇滚乐,结果到头来却只是为了听个乐。

他的歌也不再出名了,人也被忘记了,现在这个世界上还认识他的人没剩多少了。

他的心血、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死后更是连块碑都没有。

他的死,毫无意义。

而这就是强尼银手的故事,这个失败者的故事。

长久的沉默

再让我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叫强尼银手,一具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尸体。

因为一些解释不清的原因,我现在复活了。

复活的第一天,我又一次仔细地欣赏了一遍这座城市。

高楼林立,车来车往,天空飞过的浮空车就像苍蝇一样嗡嗡叫。

人们麻木地路过、麻木地工作、麻木地活着,街边有混混在打架,有枪声在不远处响起,也有女郎在邀请我花点钱就能玩一玩,可我心累没兴致。

把我重新救活的人说让我重新熟悉一下这座城市,可我觉得自己明明离开了五十多年,却好像从来没离开过那样。

这座城市依旧是五十年前的那座城市,只是穿上了漂亮灿烂的外衣。

过去的朋友已经没剩下多少了,那个人和我一起找到了罗格,曾经的前女友兼并肩作战的队友。

她以前就很棒,现在更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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