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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金铺遇桃氏(2)(第1页/共2页)



一听要去找官府对峙,桃氏更是紧张不已,一把夺过店家手上的簪子:“我们不卖了。我们走。”

眼看着他们就要离开,一旁的姜夜冷冷的说道:“常宁,拦住他们。”

门外正在守着马车的常宁听到自家公子的吩咐立马跳下马车挡在了金铺门口。

桃老大本想准备动手将他推开,结果常宁直接就给了他一脚,“偷东西还想跑,跟我们去官府。”

老大媳妇见自己的男人被踹飞了,赶忙心疼的过去将他搀扶起来,然后生气的对着常宁吼道:“谁说我们偷东西了,这东西本就是我们的。”

说到这,她话风一转又看向桃七娘:“哦,我明白了,这贱女人看这东西金贵,所以想要讹我们。要不要脸啦你。”

姜夜看着老大媳妇,面无表情的说了句:“讹不讹的,去找知府大人弄清楚不就行了,若这东西是你们的,那我们道歉、赔罪,甚至出钱买下也无妨。”

语落,一旁一直没说话的桃老四看着替桃七娘说话的姜夜,一脸质疑的问:“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

还没等姜夜回答他的问题,桃老四又看着桃七娘问:“七七呢?”

桃老四这么一问,老大媳妇立马转移话题:“真是个不知检点的贱人,离开我们桃家这才多久,身边男人都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七七怕不是早被这贱人卖了吧。要不哪有银子买首饰?”

“七七的生死以前你们不在意,现在也与你们无关。那簪子是我的,你们还不还?不还那我就去找知府大人。”好在桃七娘并不傻,没有任由他们牵着鼻子转移话题。

一旁的桃氏见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经过刚才的冷静之后,现在又恢复了以往的刁钻刻薄:“找什么知府,这簪子就算是你的,我拿了又怎样?我们桃家十几年前救了你一命,又收留了你,养了你十几年。你倒好最后拍拍屁股就走人,真是个白眼狼。如今这簪子就当是你还我们的恩情了。”

“就是,就算是养条狗,那也比你强。”老大媳妇跟着附和。

桃氏:“难道救命之恩以及十几年的恩情还比不过你这簪子?”

听着桃氏跟老大媳妇你一言我一语的,桃七娘一时不知该怎么接他们的话。

的确,是他们桃家救了她,收留了她十几年,虽然是给他们家儿子当了十几年的媳妇儿,但若不然她现在也不知道自己会是生还是死?那他们要走这簪子也无可厚非。

见桃七娘被自己唬住了,桃氏得意的扬了扬嘴角。

一旁的姜夜听了他们的对话,差不多也明白了一二,于是道:“既如此,刚才你们不是想把这簪子卖了吗?五十两,我们买了。”

桃氏一听五十两,心里激动坏了,正准备答应下来,一旁的老大媳妇见状赶忙过去阻拦,然后小小声在桃氏的耳边说道:“娘,五十两少了,他们既然能这么快就妥协,再加上这桃七娘若想还清我们桃家的恩情,那就更不能这么便宜的把簪子卖给她。”

桃氏一听,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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