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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1章巧夺天工(第1页/共2页)

话说老沈看到的这个金钗,形状普通,然而却带着王者之气,尤其是金钗的点缀,那颗手指头那么大的翡翠,少说都有上千年的历史了。

甚至在鬼眼秘籍里,都有这个金钗的记载。

它本是武则天那个女皇帝的,后来赐给了她的一个宫女,这个金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长度以及钗头上雕刻的龙纹,之后就是那颗翡翠,当时是西域的商队来到帝都,进献给武则天的。

武则天当然特喜欢了,就命当时的雕刻大师,进行了一番巧夺天工般的雕刻。

什么叫巧夺天工,其实也就是雕刻了一个外形而已,而真正值钱的地方,就在于这翡翠的里面。

它本来是玫瑰水种,表面是紫红的颜色,如果放在光下,这翡里就会出现一条活灵活现的龙。

这是天然形成的纹理,极其的珍贵,千年难得一遇,这就是它的珍贵之处。

就说如此珍贵的东西,怎么随便就给了宫女?您看仔细了,当时武则天当皇帝,很多人是反对的,一群老爷们,怎么可能听一个娘们的号令?

各种刺杀,那才叫热闹呢,各种刺客,轮着番的上,就说那么一次,武则天正在吃饭呢,混进来的刺客,就开始动手了,冲进餐厅,举起家伙就是砍。

武则天虽然惊骇,可她身为皇帝,就是怕,也得把那烧鸡吃了,还大怒道:“尔等居然敢在这里pk,砍人,你信不信我一烧鸡砸死你奶奶的!”

刺客那管这些,举剑就刺,关键的时候,那宫女舍神护主,肩膀被刺穿了,也救了武则天的命。

所以,这是救命之恩,救的还是武则天的命,一支金钗真的不算啥。

废话少说,您就知道,这金钗是绝世至宝就对了,现在老沈看到了,能让它在眼皮子底下飘了?开什么玩笑?

但老沈就没去碰它,而是拿起了旁边的一个酒盅那么大的金盏,问了句:“这个多少?”

“两万五!”

“太贵了,便宜点!”

中年人觉得沈志成的表情跟眼神,是真的喜欢那个金碗,也是好几天都没开活了,眼看着盒饭都快吃不起了,就想把这钱给赚了。

想了想,就说了句:“这样吧,一口价,两万三,不能在少了!”

老沈放下了金碗,咧了咧嘴就说了句:“还是贵,其实我就觉得这金碗还不错,买回去当个摆设,镇宅啥的,两万三,都够我买俩大花瓶了,金子也不可能这么贵啊!”

说到这,咱还得插句嘴,说是这些挖门子的,手里握那么多金子,为啥不把这些金子毁成别的造型,然后拿去卖钱多好,非得在这冻够呛,这合理吗?

这您就不知道了,咱先说这金子,古代的金子的纯度就没有那么高,拿到现在来卖,价格就不可能像现在的金子那么值钱。

如果不毁了,就按原样那么卖,好歹也是古玩,价格那可就比金子还贵了。

就说这个酒盅吧,总共都不到五十克重,上面有的地方都出齿了,毁成金子,无非也就是万八千的撑死了。

挖门子的人也不是笨蛋,这还算不明白吗?而且当古玩卖,很容易就能吊到大头啥的,到时候那价格可是翻着倍的加。

中年人看沈志成还是觉得贵,就可怜巴巴的说:“我这赚点钱,真的不容易,要不谁大冷天的在这窝着卖东西,两万三真的不能少了!”

老沈也摆出一幅同情的目光,说了句:“看你说的这个可怜,我鼻子都酸了,这样吧,我给你两万五,这个金盏加那个金钗,怎么样?”

这位老伙计还看了看那个金钗,他懂个屁,衡量价格就是从重量上看,那个金钗也不过就二十多克,虽然上面还带个翡翠,可他就不知道古代的翡翠能值多少?ωww.五⑧①б0.℃ōΜ

他犹豫的时候,老沈把钱都拿出来了:“行的话,东西我现在拿走,不行的话,那我再看看别的!”

“您再给加点行吗?那金钗子也是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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